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修訂)》規定,“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只要在中國境內從事自營或代理進出口的企業,均需辦理完進出口權后,方可正常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企業應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外貿流通企業成立時間一年以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并通過年檢。 注冊資本(金)外貿流通企業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生產企業不低于200萬人民幣(生產企業可視情況放寬條件)。 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并通過年檢。 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0731-22535363 手機:13203310311 聯系人:陳經理 E-mail:1544500663@qq.com 地址:株洲市蘆淞區建設南路108號中心廣場家潤多 |
GMT+8, 2021-3-6 07:28 , Processed in 0.04019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